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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JY21-C0700-2009-011 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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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277
日期: 2009-03-03 17:02

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 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 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毒的餐具中。


3、 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 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 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 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