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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JY21-C0700-2009-012 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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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526
日期: 2009-03-03 17:06

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 、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 、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 、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 、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 、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 、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