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安镇中心辅导区教职工津贴、奖金结构方案
――辅导区七届四次、中心小学五届四次教代会通过
一、说明部分
1、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体现奖优补勤,按质论奖的原则,根据本校和辅导区实际,特对第七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锡山市安镇中心辅导区教职工津贴、奖金结构方案》进行修订,以求完善。
2、本方案分津贴和奖金二部分。从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 、本方案由中心校长室负责解释。作为教工工资晋升、职务评定、评优评先、聘用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津贴部分
(一)一般津贴
1、加班补贴。节假日、寒暑假加班,每天补贴50元。加班不足半天视加班时间酌情给予补贴(凡加班应有条线负责人申请、校长审批)。寒暑假及节假日护校值班,值班时同时加班的,享受加班补贴,不重复享受。
2、妇女卫生补贴。每人每年60元。
3、工会福利补贴。辅导区工会委员会和学校工会小组在传统节日所发放的福利品或平时组织活动所支出的活动经费,基层工会会员享受,活动的组织和物质的发放由工会负责。中心小学行政和各校视经济情况适当进行经费补贴。
4、妇女生产补贴: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顺产每人一次性补助800元,难产每人一次性补助1100元。
(二)岗位职务津贴。
1、班主任津贴。按上级核定标准另加补贴计发:(元/月)
51人以上 42-50人 32-41人 32人以下
优秀 110 100 80 70
良好 90 80 60 50
合格 70 60 40 30
2、行政职务津贴。享受对象为校长以及由中心小学校长室任命的中心中层干部村校领导。
根据市局精神和中心辅导区设置干部岗位,津贴按下列标准计发(元/月):
中心校长书记 中心副校长 中心中层正职 (行政会计) 中心中层副职 村小教导、总务
180 170 160 150 100
3、超工作量津贴:
A、工作职务补贴。中心年级教研组长津贴标准:
中心年级组长:90元/月
中心教研组长:50元/月
担任年级组长并兼任教研组长的重复享受。
村小大队辅导员、财务员:50元/月(身兼多职人员以高标准发放)
B、由教导处、年级组安排的代课,按每课时4元计发。
C、超员补贴:以每班42人为标准,每超一人以每月元计发。
4、中心副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15元。(行政人员不再享受)
三、奖励部分
(一)岗位奖:分岗位工作量、岗位工作质、师德三块考核发放。
1、岗位工作量——管理岗位及教学一线的老师以管理工作量、课务工作量、兼任相应的学生辅导工作量、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任务为主,一般每周18~22课时,接受教导处排定的课务和其它任务视为满工作量,满工作量者享受岗位奖总额的50%。明显超工作量或低工作量者岗位工作量奖按实际工作量的比例享受。
教学后勤岗位工作者以接受总务处安排的工作任务视为满工作量。满工作量者享受岗位奖总额的40%。明显超工作量或低工作量者岗位工作量奖按实际工作量的比例享受。
2、岗位工作质——按完成岗位工作的质考核发放。
学校中层干部以工作实绩、教师的满意度为依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发放,分别享受岗位奖总额的60%、45%、30%。
教学一线的老师以学科教学质量(学科教学质量既横向比也纵向比)、德育效果、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为依据,分三等考核发放,分别享受岗位奖总额的45%、40%、35%。
教学后勤岗位工作者以工作成绩、师生的满意度为依据,分三等考核发放,分别享受岗位奖总额的40%、35%、25%。
每个月的月考核结果作为每学期岗位工作质考核的参考依据,月均享受的月考核奖低于应得奖的70%,岗位工作质奖降一档次发放。
3、师德——岗位奖的10%以师德表现为依据进行考核,有悖师德承诺的视情节、后果扣奖或不得奖。
4、说明:教学辅助岗位如兼任学科教学任务,岗位奖享受教学一线岗位相应的奖额,如不兼任学科教学任务,岗位奖享受教学后勤岗位相应的奖额。
(二)“教书育人”奖
1、区教学能手以上的骨干由教育局考核,合格者享受区政府发放的“教书育人”政府奖。
2、区教学新秀、辅导区教学新秀由学校进行考核,合格者享受学校发放的“教书育人”奖。
(三)成果奖发放办法:
1、学生比赛辅导奖
全国 省 市 区 片 镇
一等奖 200 160 100 60 45 20
180 120 80 50 35 15
二等奖 140 90 70 40 25 10
100 70 50 30 20 8
三等奖 80 50 40 25 15 5
60 40 30 20 10 3
注:
(1)上述标准为学生个人单项赛辅导奖。
(2)凡团体按个人赛标准翻倍发放。团体5人以下, 按个人奖最高额2倍计发,团体6人以上按个人奖最高额3倍计发。
(3)区级田径运动会:前三名按每分40元计奖;四到六名按每分30元计奖;七名以下按每分10元计奖。
(4)凡村校选送的运动员在区级田径运动会上得分的,再加奖村校相关老师。
(5)多人辅导获奖,由辅导教师按贡献大小分配到人。
(6)同一内容逐级比赛,同一习作在不同的报刊录用,只奖最高级别一次。
(7)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比赛,经校长室审定同意参赛的,由校长室适当奖励,未经同意的,不计成果。
(8)教师指导学生投稿作品被报刊、广播电台、 电视台录用的,需署上校名方可给奖。奖额参照三等奖下限。
(9) 凡计发成果奖有关指导教师应向教导处提供原件并由教导处负责复印存档。
2、经验(论文)奖。
奖别 全国 省 市 区 镇
一等奖 200 150 100 60 30
二等奖 150 120 80 50 20
三等奖 120 100 60 40 10
注:
(1)凡作大会发言的按一等奖计发奖金;书面交流按三等奖计发。
(2)凡在教育刊物上发表教育文章、论文的按一等奖计发奖金。(重复只奖最高级别标准)
(3) 在有关报刊上发表教改信息视篇幅计发三等奖奖金的(1/5─1/3),学校的宣传报道以三等奖计发。
(4)凡教师在辅导区刊物录用的文章,视其篇幅分别给奖予5~10元。
(5)凡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经校长室审定同意参赛的,由校长室适当奖励;未经同意的,不计成果。
(6)凡教师所发表的非教学论文、经验、非教改教研信息以及其它与教学教研无关的成果 ,原则上不计发奖金。
3、文化业务进修奖
凡参加对口本科自学考试(或自费函授)获取毕业证书一次性发给奖金500元。
4、优秀会课奖。
奖别 省 市 区 片 镇
一等奖 300 200 100 50 30
二等奖 250 150 50 30 15
三等奖 200 100 30 20 10
注:
(1)在辅导区、校进行的公开教学(含队活动观摩)按20元计算。
(2) 市级或市级以上学科会议(或其它专业会议)上教师所上的公开课获好评的,按同级三等奖计发奖金。
5、教学成果奖:
(1)检测学科及格率达100%,每门奖100元;及格率达辅导区平均水平或达97%,每门奖80元。
(2)检测学科优秀率超辅导区平均水平,每门奖50元。
(3)毕业班会考语数外及格率达100%,每门加发奖金15元。(任教两门、两班或两门以上主教学科的,分别计奖。)
6、优秀班集体(中队)奖
奖别 市 区 镇 校(中心)
优 秀 50 30 25 20
7、班组(校)建设奖。
(1)、凡被评为优秀年级教研组、学校的人均奖上浮5%。
(2)、评为文明办公室或先进教工之家,人均加奖30-50元。
(三)扣罚条例:
凡下列情况者扣除部分奖金。
1、不服从行政调配,停发奖金。
2、由执法部门反映或由其它违法乱纪行为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证据确凿的,扣发全部奖金。
3、受行政处分,扣发全年奖金。
4、工作严重失职,负不可推卸责任的扣发全年奖金。
5、事假、病假每天扣款25元。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含会议活动)每次扣10元。
6、旷课1节作缺勤 1 天计算,旷职一天扣奖100元,旷职满7天扣发全年奖金。
7、违反计划生育或未婚先孕,扣发全年奖金。
8、班内出现流生,除校长扣款外,年级组长、班主任教师或流生直接责任者扣当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