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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JY21-C0300-2012-002 成果奖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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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859
日期: 2012-01-09 15:17

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成果奖考核条例



          (学校八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1、   学生比赛辅导奖








































































    


全国












一等奖




200


160


100


60


45


20




180


145


90


50


35


15


二等奖




160


130


80


40


25


10




140


115


70


30


20


8


三等奖




120


100


60


25


15


5




100


85


50


20


10


3


优秀奖



50


40


20


10


5


注:(1)上述标准为学生个人单项赛辅导奖。

 (2) 体育比赛奖:武术比赛团体一等奖分别按个人奖最高额的30倍计发;市、区球类等比赛根据积分按每分70元、50元计奖;区级田径运动会团体前三名按每分35元计奖,四到六名按每分25元计奖,七名以下按每分10元计奖。综合团体金、银、铜奖或特等奖追加奖。

校运动会优胜班级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40元、20元、10元,以此类推。

附    《锡山区中小学球类比赛积分表》




















































































名次


篮球


排球


足球

乒乓球


羽毛球


棋类


跳绳


踢毽


1


17


17


17


12


12


11


9


9


2


15


15


15


10


10


9


8


8


3


13


13


13


9


9


8


7


7


4


11


11


11


7


7


6


6


6


5


9


9


9


6


6


5


5


5


6


7


7


7


5


5


4


4


4

参赛分


5


5


5


3


3


2


3


3

 (3) 艺术比赛奖:舞蹈、合唱、器乐按30倍计发;独唱按20倍计发。综合团体金、银、铜奖或特等奖追加奖。

(4)科技比赛奖: 机器人比赛、科技节比赛团体按30倍计发;三模比赛团体减半发放。综合团体金、银、铜奖或特等奖追加奖。

 (5) 多人辅导获奖,由辅导教师按贡献大小分配到人。

 (6)同一内容同年逐级比赛,由校长室视情况给奖;同一习作在不同的报刊录用,只奖最高级别一次。

 (7)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比赛,经校长室审定同意参赛的,由校长室适当奖励,未经同意的,不计成果奖。

 (8)教师指导学生投稿作品被公开发行的报刊、广播电台、 电视台录用的,需署上校名方可给奖。奖额参照一等奖下限。

 (9)个人单项、团体不重复享受。

(10)凡计发成果奖有关指导教师应向校长办公室提供原件并复印存档。

(11)校级项目竞赛(每学科每学期最多一次),适当发放辅导奖,每项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元。年级组竞赛(每学期最多三项),适当发放辅导奖,三项奖励总额不超过600元。

2、论文、宣传奖

论文:






































  级别

奖别


全国










一等奖


250


180


120


80


40


二等奖


200


150


100


70


30


三等奖


150


120


80


60


20


优秀奖


100


90


60


50


10

宣传:

































内容


发表地址

奖金


宣传报道

安小网

15

锡山教育网

30

无锡教育网

60


图片

锡山教育网

10


文章

锡山教育网

教师之窗

40

学生天地

15

家长频道

30

注:

(1)凡作大会发言的,根据受众按时长分别照一、二、三等奖计发奖金;书面交流按三等奖计发。

(2)凡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育文章、论文的按一等奖计发奖金

(3) 凡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经校长室审定同意参赛的才能享受成果奖。

(4) 凡教师所发表的非教学论文、经验、非教改教研信息以及其它与教学教研无关的成果 ,不计发奖金。

(5) 每位老师每年论文奖励总额不超过1200元,骨干教师考核的论文除外。

(6)同一内容只奖最高级别一次。

3、 优秀会课(基本功、技能比赛)奖




































  级别

奖别


全国












一等奖


1000


500


300


200


120


80


二等奖


800


400


250


150


100


60


三等奖


500


300


200


120


80


40

注:(1) 教师在大型学科会议(或其它专业会议)上所上的公开课获好评的,按同级三等奖计发奖金。录像课获奖降两级发放。接待考察团、在培训班上展示课等所上公开课,视为校二等奖。

(2)说课、演讲等单项比赛,减半发放。

4、教学成果奖

(1)检测学科及格率达100%,每门奖200元;及格率达97%或达年级平均水平每门奖150元,及格率达90%每门奖100元。毕业班会考及格率达100%,每门加发奖金100元。

(2)检测学科优秀率达35%,每门奖100元,超年级平均水平,每门加奖100元。

(3) 所任教班级基础不理想,但有明显进步,每门加奖100元。

(4)任教两门、两班或两门以上主教学科的,分别计奖。

(5)一、二年级英语检测优胜班,奖50元。

5.特殊岗位成果奖

特殊岗位人员(包括人事秘书、主办会计、总务总务、食堂主管等)根据工作质量考核发放成果奖。

6、其他成果奖

(1)指导学生参加有关组委会、编辑部组织的参与面较大的学科竞赛获奖,降三个级别计奖。

(2) 师徒考核合格,师傅奖100元。

(3) 获区先进集体奖称号,每人奖50—100元,校优秀班集体奖50元,获校流动红旗每次奖10元。

(4)节俭年级每位老师奖20元,节俭班级班主任奖20元。

                                   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

                                       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