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的精神,结合区职评会议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指导思想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发展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在册人员。
四、评审办法
1、学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评审小组。
2、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以及区职评会议精神,符合条件者参与资格初审。
3、参评一级教师资格的,学校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首审符合上述条件者的教龄(会计以工龄为主)、职龄之和,和最大者获得资格。出现教龄、职龄之和相同的情况,则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根据《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竞评(聘)评分表》打分,择优进行资格参评。在此轮评分中未能入围者,下一届在评分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参评。
附:评分表
无锡市安镇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竞评(聘)评分表
(任现职以来,不要多提交)
姓名 年 月
考核要求 | 自评描述 | 自评 得分 | 评审得分 | 备注 | |
1 | 教龄:每年 mso-bidi-font-family:宋体;mso-font-kerning:0pt">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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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龄:获得相应职称的年限,每年 mso-bidi-font-family:宋体;mso-font-kerning:0pt">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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