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各部、委、办、局,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和“健全公务员制度”,根据无锡市有关年度考核的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0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的办法 各镇、各部门要在前两年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尝试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一是要科学设定参与测评的人数,合理划定民主测评的最小结构单位,防止因测评人数过少而影响结果的公正;二是要突出主管领导的考核评价作用,主管领导的测评权重一般不少于50%;三是要逐步扩大测评对象的范围,探索服务对象有效参与评价的机制和主体多元的考核模式;四是要科学运用民主测评结果,既要将其作为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又不能简单地“以票定等次”。 二、试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评价标准 考核等次是对公务员一年工作的基本评价,既要重视对工作实绩优秀的人员实施激励,也要重视对工作实绩达不到要求的人员进行鼓励教育,为使各单位在确定考核等次时把握标准,增强“基本称职”、“不称职”标准的刚性程度,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今年制定了《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试行)》。各镇、各部门可结合单位的实际进行细化,做到既不放宽条件,也不无故从严。对试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请及时反馈信息。 三、重视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的应用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各单位要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平时考核应当与公务员个人的岗位目标、行为规范、工作效能、民主评议公务员个人的情况结合起来,与本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病事假等制度结合起来,确保《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试行)》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做好2004年度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来抓。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工作质量。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住关键,搞好服务,确保年度考核工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务必于2005年1月25日前结束,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好年度考核工作,有关年度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优秀等次和行政奖励的比例、兑现年度考核结果、所需报送的材料清单、区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等仍按锡人事(2003)16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附:《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试行)》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委组织部 无锡市锡山区人事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年度考核 通知 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确定标准(试行)
一、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违反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2、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4、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1次,经查情况属实的; 5、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7、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总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不超过30%)的; 8、年度考核中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60%以下的; 9、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实行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60%以下,次数达到一半以上的; 10、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天的; 11、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的; 1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或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13、当年受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的; 14、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的; 2、在公务活动中或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纪律,组织他人集体上访的; 4、因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待遇,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情况属实的; 6、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主观原因不完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9、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或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违反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11、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2次以上,经查情况属实的; 1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13、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 14、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15、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合理安排的; 16、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30%以上的; 17、年度考核中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40%以下的; 18、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实行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40%以下,次数达到一半以上的; 19、执行公务中违反规定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情况属实的; 20、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21、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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