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市化步伐,构筑新的开放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政府、省政府批准,决定将安镇镇与厚桥镇合并设立安镇镇,鸿声镇与后宅镇合并设立鸿山镇。
镇合并后,原有镇党政机构随之撤销,建立合并后新的镇党委、纪委和镇人大筹备组、镇政府筹备组,其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为新届次。
安镇镇与厚桥镇合并后新设立的安镇镇政府办公地点设在原安镇镇政府内;原厚桥镇政府办公地点作为街道管理处和行政服务站的办公地点。合并后安镇镇面积为61.6平方公里、人口4.9万人。